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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系统关于深入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朝阳区《关于印发〈朝阳区 2015 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形势,学校决定,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在全校集中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落实“一 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工作 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检查督导到位。长春理工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于化东
    副组长:王清和
    成  员:校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保卫处下设春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春防期间 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伟同志担任。
    二、工作步骤 
    春季防火工作从 2015 年 4 月 13 日开始至 5 月 31 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3 日至 4 月 18 日)。各单位要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春防实施方案,召开春季消防 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将春防工作责任和任 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二)检查整改阶段(4 月 19 日至 5 月 20 日)。各单位要按 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自觉主动地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安全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春季气候特点和火灾防控形势,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分管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幼儿园、饮食中心、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大学生活动室、消防监控室、锅炉房、泵房、配电室等区域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到岗,做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场所和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验收阶段(5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春防工作结束后,学校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春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春防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向全校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重点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针对“五一” 假期,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要有人巡查有人看管,确保消防安全。 
    (二)加强对消防违章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春防期间各单 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使用管理到位,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责任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消防法》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针对不同时间、不同部位发生火灾事故开展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