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党委保卫部(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国内安全保卫意识和敌情观念,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二、积极慎重地开展敌社情调查工作,做好反间防谍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层次人员对国内外形势的反映及各种思想动态,并注意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及活动情况。    

  三、物建秘密力量,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渠道,注意掌握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对获得的各种情报信息快速反应、及时上报,为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四、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出国人员政审、出国前安全教育及回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专家、教师、留学生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查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    

  六、掌握全校重点科研项目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员、门卫、更夫进行业务指导,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八、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长工作职责

  一、处长在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处的各项业务工作,正、副处长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二、组织全处政治理论和公安保卫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保卫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制定保卫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科执行、完成计划的情况。    

  四、领导各科(队)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社情调研工作。    

  六、组织查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破重、特大刑事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    

  七、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八、领导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十、组织、领导对外宾、首长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主持分管的工作。处长不在时,按处长岗位责任制负责全面工作。

 

  内勤工作职责

  一、协助处领导督促检查各科(队)贯彻落实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经常了解和掌握各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二、了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和内部治安动态,编写处内工作简报,草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负责处内的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来信、来访、外调等接待工作。    

  五、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催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保管处内的文件、报刊、杂志。    

  六、负责管理行政、业务档案,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保卫档、卡,做好各种业务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七、按上级的规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八、负责处内备装、办公用品的购置、领取、发放。    

  九、负责赃款、赃物、捡拾物品的保管、招领、返还、上交工作。    

  十、负责本处人员的出勤考核登记、报表及工资、补助的领取发放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队)长工作职责

  一、按照处工作计划和处领导对本科工作的要求,做出本科工作的具体安排,领导全科开展日常业务工作。    

  二、认真执行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处理本科职权范围所属一切业务问题,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本科工作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各方面表现。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每月总结全科工作完成情况,口头向处领导汇报,半年和年终分别写出书面总结报处。    

  五、熟悉、精通本科的全部业务工作,了解掌握本科主管的院内人员及设施情况,发现问题组织科内同志共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六、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经常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团结同志,共同做好全科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强化国内安全保卫意识,树立敌情观念,积极慎重地开展敌社情调查工作,反间防谍,维护国家安全和学校的政治稳定。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收集上报敌社情信息。    

  三、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出国前的安全教育和归国人员的回访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校外籍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发现可疑情况。    

  五、准确掌握全校的高科技人员、高科技项目的情况,加强科技情报信息工作,做好保卫和保密工作,对失、窃密案件进行追查。    

  六、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    

  七、负责集体户口的管理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对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监督和管理。    

  九、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园内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立案、查处,配合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预防犯罪的能力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    

  三、协助各级群防群治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治安隐患整改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监督、考核被判缓刑、管制和被假释、监视居住人员情况,熟悉掌握重点人口及有前科劣迹人员的现实表现并做好控制和帮教工作。    

  六、加强校园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造册,及时进行法制教育。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治安动态和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好预防和控制工作。   

  八、负责校园防火防盗报警中心和校园110报警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技安防火科工作职责

  一、督促和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情况,落实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负责全校生产技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进行经常性的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协助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全校师生员工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四、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灭火演练和消防知识教育。    

  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六、纠正、查处违章用火、用电行为;调查火灾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七、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建立防火档案,落实防火责任制。    

  八、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和管理,监督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情况,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行为人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九、办理临时用火、用电证。    

  十、完成处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护卫队工作职责

  一、在校园内开展昼夜治安巡逻,盘查可疑人员,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做好校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校园内的各种商贩及闲杂人员,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   

  三、负责校区各大门的门卫值勤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维护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宿舍以及公共设施的安全,督促、检查各单位门卫、更夫做好防范工作。    

  五、维护好大型集会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确保安全。    

  六、协助治安科、防火科开展工作。    

  七、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门卫工作职责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按时开关大门,不得缺岗、漏岗。    

  二、讲究文明,注意礼貌,忠于职守,积极主动,严格验证登记制度。    

  三、值班时间应规定着装,注意警容、警纪和言谈举止,维护保卫人员形象。    

  四、设立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对工作时间内出现和发生的各类事情详细记录,交班时应把当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    

  五、值班时间不准闲谈嬉闹、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睡岗。    

  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刁难、打骂过往人员。    

  七、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有序。    

  八、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门卫管理规定扰乱大门治安秩序的要坚决制止,情节严重的交保卫处处理。

 

  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二、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综治工作的指示和措施。    

  三、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全校综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全校综治工作情况,做好情况积累,适时向校综治委汇报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五、积极组织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六、适时组织开展全校综治工作的检查验收,提出奖惩建议。    

  七、总结推广综治工作的典型经验,推进全校综治工作的开展。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