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校园安全稳定2015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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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系统地排查整治各类校园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吉林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2015 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学校决定自 2015 年 3 月 8 日至 4 月 30 日,在全校集中开展 2015 年安全稳定“春季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针对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依法管理、立查立改,落实责任,杜绝应付了事,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安排部署阶段(3 月 8 日至 3 月 10 日)
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确定本单位的重点检查内容和步骤,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自查整改阶段(3 月 11 日至 4 月 20 日)
各部门要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自觉主动地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安全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冬春季节事故预防特点及重点,按照“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 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分管学生公寓、留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幼儿园、饮食中心、图书馆、实验室、教室、大学生活动室、消防 监控室、消防设施、锅炉房、配电室、泵房、燃气管线等区域的 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到位,做到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出来并立即整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协 调解决,坚决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依 法治校和依法管理的思想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新《安全生产法》依法行政、加强监管, 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依法管理。着力推进校园安全 文化建设,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安全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逐步加大校园安全体验式教育力度,把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 常态化、规范化,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 则,针对地震、火灾、暴雨、台风等灾害事故开展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三)检查验收阶段(4 月 21 日至 4 月 30 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春季行动”作为校园安全常态化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重抓落实,力求实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时限,要认真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目标。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隐患消除整改要做好登记,单位领导要验收签字。
(三)在此次“春季行动”中,全校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此项工作。安全促稳定,稳定促发展,消除安全隐患就是稳定、就是发展,也是学校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