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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保卫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长春理工大学机关党委深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保卫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加强对全处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联系群众,着力解决师生群众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处党员中开展,以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简称“四风”)和不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有效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部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党员群众思想工作抓的不够深入。
    (二)创新意识不强,前瞻性思维不够。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
    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忙于事务性工作。
    2、工作中有急躁情绪,工作方法有待改进。
    3、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4、参与管理工作不够,有畏难情绪。
    5、工作上开拓进取精神不够,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待提高。
    6、工作落实执行能力不强,工作中存在拖沓现象。
    (二)着力解决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问题。
    师生是学校之本,要坚持“一切为了师生,一切依靠师生,从师生中来,到师生中去”的群众路线,集中解决一批师生关注的校园安全方面的问题,提高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的安全感。
    一是进一步加强夜间值班、值守和校园治安巡逻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预防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在加强安全防范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校园内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校园警务室建设,引进警务联络官进校园,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感,提高对校园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是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我们要继续强化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加强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学生宿舍、留学生公寓、食堂、幼儿园、教学楼、俱乐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实验室的消防安全检查,杜绝各种违章行为,排查整治各类不安全隐患;完善学校消防安全档案,和校园安全隐患台账;会同学生处在全校学生宿舍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是树立服务宗旨,做好对外窗口工作。认真做好学校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给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户籍服务。认真组织完成好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国家级考试和上级领导部门来校考察调研期间的执勤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接待师生员工报警求助,不断提高服务师生的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将利用广播、板报、网络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保卫处网页管理,及时通报校园治安状况,及时更新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常识,提醒广大师生加强安全防范;组织学校各单位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器使用培训;组织开展新生入学安全知识和法制教育;今年,我们将在新生开学前制作《长春理工大学安全常识手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安全知识编入手册,发放给广大同学。另外,我们还将制作一部《安全宣传教育片》,利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和有线电视等媒介进行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求,我处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为2014年1月至9月,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改,把学习教育、整改落实特别是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我处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互相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1月至9月)
    1.抓好启动部署(1月至3月)
    (1)成立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保卫处教育实践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保卫处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组  长:张伟
    副组长:杨柏方  郝云海
    成  员:朱振义  刘  鹏  毛祖勇  池贵生  董晓光  李北朝
    (2)制定实施方案
    在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保卫处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建立联系点
    保卫处领导班子的处级领导也要根据分工,确定1个本单位所属的科室作为联系点。
    (4)召开全处动员部署大会
    在保卫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经过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召开保卫处动员部署大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党员、科级以上干部。
    2.强化学习教育(1月至9月)
    (1)明确学习内容及基本要求
    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第一批活动期间中央和省委出台实施的系列制度规定等。
    保卫处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在本单位做专题报告1次。
    (2)丰富学习形式
    一是认真开展自学,主要学习原著、指定文件、讲话、制度等。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撰写1.5万字的学习笔记,科级党员干部撰写5千字的学习笔记。
    二是组织观看教育参考片和警示教育片。
    三是开展1次“公与私、对与错、荣与辱界限”专题大讨论。
    3.听取群众意见(2月至5月)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征求意见;通过到其他单位走访征求意见。
    (2)听取意见的重点。聚焦反对“四风”和不落实问题,着重听取师生员工对保卫处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梳理反馈。通过召开班子会梳理分析听取到的意见,对听取到的意见列出问题清单,组织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落实人头;对听取到的个人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原汁原味的反馈给本人。
    (4)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积极配合学校开展“13个专项整治”,对专项整治中涉及的问题认真整改,解决问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至7月)
    1.找准查实突出问题(4月至6月)
    (1)明确查摆的要求和重点内容。贯彻落实省委“八项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重点查摆我处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忽视思想政治建设,政治意识淡化,党建工作薄弱;大局观念不强,高高在上,不能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2)采取多种方式深挖问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调研和听取师生意见,进一步挖掘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师生员工议论较多、反映强烈的问题。
    (3)开展专项对照检查。组织处里党员干部认真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反思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长春理工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等文件进行检查。
    2.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月至7月)
    保卫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天。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经督导组和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后实施。单位负责人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处里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民主生活会要与民主评议党员紧密结合起来一并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省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进行评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2月至9月)
    1.深入整改落实(2月至9月)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报督导组审核把关。
    (2)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围绕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活动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师生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并及时向师生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公布整改情况,请师生群众评价和监督。
    2.健全落实制度规定(2月至9月)
    (1)做好制度的废、改、立。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有效管用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和不落实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各项制度规定,对有漏洞、不完善的要加以修订,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制度“缺位”的要建立健全,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漏洞。
    (2)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制度一旦制定,就要强化落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切实规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行为。努力形成贯彻群众路线、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保卫处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保卫处处长是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抓在上手上,既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又要认真履行职责,统揽全局,发挥作用,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向学校督导组汇报保卫处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通过网站、简报等形式在报道保卫处教育实践活动的动态和各项活动。
    (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处里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保卫处2014年工作目标紧紧结合起来,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面加强保卫处的凝聚力、执行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真正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