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长春理工大学2014年冬春季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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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冬春季节校园安全防控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吉教安字【2014】3号)和《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冬春季节“清缴火患”战役方案的通知》(吉教安字【2014】4号)要求,学校研究决定从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长春理工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长春理工大学2014年
冬春季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校园安全形势稳定,学校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这条主线,严格遵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和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坚持隐患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原则,全面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为学校新学期开学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校园安全工作要以“平安校园”建设为目标,坚持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主线意识和落实意识,不断强化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学校校园安全隐患,全面巩固2013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学校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整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使用;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三)后勤部门要加强对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等电气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立即进行修复整改,确保安全;对学校蓄水池及各种地下管网加强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工、保卫、后勤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检查管理工作,确保宿舍用电安全;各单位都要积极做好本单位用电检查工作,对于未经申报审批,擅自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取暖设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均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四)饮食管理中心要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库房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要配备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对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中心从业人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坚决杜绝饮食卫生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实验、科研、生产设备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凡使用各类高压气体的单位要确保气瓶分类、单独存放保证安全,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规操作;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长春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杜绝违规采购与使用;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领用、销毁程序,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到位。
(六)学校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楼和学生宿舍楼等所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相关部门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
(七)加强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达到“懂基本消防知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1日至3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具体方案,明确重点检查内容、步骤和责任人。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11日至5月10日)各单位要深刻吸取以往各类事故的教训,认真对本单位管辖的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检、自查、自改,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隐患台账,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汇报本单位的主管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1日至3月31日)。学校将成立专门督导组,深入现场,认真开展督导检查、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校园安全工作包括校园消防、水电煤气、饮食卫生、危险实验设备管理等多项内容,涉及教学、科研、后勤、教辅等多个方面,覆盖面广,任务量大,每一个细节都事关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项工作都事关学校的事业发展和安全稳定。因此,全校各级、各部门以及每一位师生员工,都要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全过程,坚持警钟长鸣、警示高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效,全面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细化责任,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根据本单位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安排大检查大整改行动的具体措施,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组织本单位开展大检查大整改行动。
加大对单位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过程监督。此次大检查大整改要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未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暂停使用或关闭。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分管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签字确认。
(三)加大监督力度,落实监管职责。除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自改外,学校保卫处还将对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和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单位内部是否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本单位内部安全检查记录以及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已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更好的落实学校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各单位在大排查大整改期间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知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要积极开展学生和重点部位值班人员的应急避险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