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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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全省集中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从6月13日至9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现将《长春理工大学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长春理工大学
2013年6月14日
长春理工大学校园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学校决定于6月13日至9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再次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为促进专项行动顺利深入推进,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全面排查、检查,严格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持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务必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要力求实效,避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努力构建“平安理工”。
二、工作原则
坚持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规章制度,推进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长春理工大学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骆孟炎 于化东
副组长:万春明 孙伟志 李延忠 史国权
成 员:张 伟 闫大柱 赵永成 马晓辉 别惠彬
杨 勇 王彤宇 李延龄 杨 光 周庆才
王景恒 李 华 赵 明 各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时间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学校二级单位、校园内的各商业网点和其他驻校单位。
第一阶段:6月13日至6月30日,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检查。
6月13日至17日为自查阶段,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管辖范围进行自检自查,要逐个房间、逐个岗位、逐个实验室的查,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登记造册并报部门主管领导协调解决。
6月18日至6月30日为复查、抽查阶段,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排查工作进行复查,对排查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重新进行排查整治,直至符合要求。
第二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全面整改阶段。
各单位对在第一阶段中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进行整改落实,本单位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本单位整改不了的报学校协调解决。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再排查、再检查、再整改阶段。
各单位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要继续巩固,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对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
五、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校园消防安全
1.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
2.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火灾自救和逃生演练,并制定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本单位管辖区域的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各单位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搭乱接电源线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5.保卫处要对学校建筑内消防栓门、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管道水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进行检查,试验;
6.保卫处对学校配备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7.后勤服务总公司对食堂燃气报警设备是否正常,油烟机是否定期清理,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进行排查;
8.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要向保卫处、后勤处进行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审核,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9.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排查、维护和整改。
(二)校园交通安全
1.校长办公室要排查学校车队的所有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保卫处负责教职工自驾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各单位要教育本单位教职工在校园内要安全驾驶,注意避让学生;
3.后勤处要自查校园路灯设施,确保校园夜间照明,保证教职工和学生安全。
(三)后勤处要负责校园校舍安全排查工作
1.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
2.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
3.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鼓包脱落;
4.楼梯、扶手是否存在松动、破损等不安全因素;
5.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
6.校园围墙、大门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煤气、天然气管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后勤处要对校园内建筑物的防雷设施进行排查。
9.后勤处要对学校建筑内的电梯和中央空调进行安全排查。
10.学校军体部要对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四)后勤服务总公司对校园饮食卫生安全进行排查
1.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2.校园内食堂、超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
3.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4.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食堂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五)校园治安及学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
2.保卫处要排查门卫、更夫、宿舍管理人员是否在岗位并履行职责;
3.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值守,外来人员会客登记制度是否落实;
4.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发挥作用;
5.保卫处要对学生宿舍进行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检查和收缴。
(六)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同保卫处要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利用有线电视、网络、LED显示屏、班会、广播站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防火、防盗、人身伤害、诈骗等常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校园极端天气应对措施
学生工作部(处)要同后勤处、保卫处共同制定针对雷电、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工作预案,防患于未然,并对工作预案进行实际演练,确保工作预案切实可行。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化学品管理按照《长春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实施。使用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
五、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要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组织和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取得成效。
(二)落实排查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单位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所管辖的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大排查无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填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见附件)。各单位排查治理结果要经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6月18日前报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科)。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责任人要对整改结果签字确认。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对排查不彻底,整改不落实,工作不重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构建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强化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演练等工作,开展全员、全覆盖、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快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保证校园安全工作投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