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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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校园集中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化解矛盾,坚决防止校园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校园和谐稳定。
二、范围时间
排查范围:校属各单位、校园内的各营业网点。
排查时间:2013年4月,为期一个月时间。
三、时间步骤
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以各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复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日至10日):自检自查阶段。学校各单位组织开展全面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4月10日至20日):复查阶段。学校组织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排查工作进行复查。
第三阶段(4月20日至30日):整改阶段。学校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逐项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
四、排查内容
1、全面排查校园内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各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置,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内消防水源、自动报警灭火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是否正常使用;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整齐规范,有无私拉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2、全面排查各项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车队的所有车辆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定期检车、保养和维护;车辆行车证、保险、司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教职工自驾车辆及外来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是否规范。
3、全面排查各项校舍安全隐患。校内有无正在使用的D级及以上危房;校舍墙体有无下沉、裂缝,房梁和承重柱是否损坏或出现裂缝;校舍内外墙皮、室内顶棚等是否鼓包脱落;楼梯、扶手是否松动破损;建筑物外悬挂物及室内悬挂物是否牢固;校园围墙、大门等室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供水管线、采暖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运动场所体育器材、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内建筑物的防雷设施是否经过检验。
4、全面排查各项卫生安全隐患。校园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校园内食堂、超市是否经营手续齐全,证件有效,有无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的行为;学校食堂、饮用水是否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库房管理、加工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餐厅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5、全面排查各项人身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化解学生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严禁学生携带存放管制刀具;幼儿园上课期间是否实行封闭管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车辆管理是否严格。
6、全面排查各种极端天气下容易发生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大风、雷电、暴雪等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校园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没有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对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也要成立隐患排查领导机构,落实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期间,学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进行一次安全宣传。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把各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
3、全面整改各项安全隐患。各单位对自检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研究制定整改具体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请学校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5582749
长春理工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