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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长春理工大学
                                                       2012年6月1日
 
 
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吉教安字[2012]1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长春理工大学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总体目标
    以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紧紧围绕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做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唱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旋律。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于化东担任,副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万春明担任;学校机关各处室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具体负责全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各有关处室、各学院要认真谋划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6月初)
    学校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月”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各相关处室、各学院结合本单位情况,具体进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特别要做好学生宿舍、后勤食堂、实验室、实习工厂、体育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教育、排查、整改等工作。
    2.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4日—6月10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安全宣誓、签名、观看警示教育片(如: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电影《生命监管》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紧密结合近年来校内外发生的安全事件,对师生员工和服务企业进行以“防火灾溺水事故、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品中毒事故、防实验设备事故”为重点的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交通、饮食、人身、用电、防火等方面注意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3.开展安全学习宣传周活动(6月11日—6月17日)
要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工具,采用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班团会议、咨询服务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安全培训、知识讲座、法制教育、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多项活动,积极营造声势,凝集共识,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实验实习设备使用与保管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积极组织参与吉林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8日—24日)
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对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自我保护意识;要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逃生疏散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5.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周活动(6月25日至6月30日)
在各部门组织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学校“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重点对各部门安全制度建设、责任落实、隐患治理、设施设备安全、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档案、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继续与交警大队、派出所、城管等部门联手,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六、活动要求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早动员、早安排,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保障活动有效开展。
    2.创新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要紧紧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以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举办形式新颖、内涵丰富的宣传活动,力求使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内容创新、别具特色,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3.落实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校园综合防控能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
    4.积极探索,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
    请各有关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以及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2012年7月1日前报送到学校 “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保卫处
    电    话:85582749
    电子信箱:zzy@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