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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长春理工大学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春季防火安全活动,现将《长春理工大学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今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长春理工大学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
   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我校今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私财产及人身安全,为我校的教学、科研、生产、生活创造一个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以及省、市、区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校园平安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动员全校力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本着“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主体意识,全面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于化东
   副组长: 万春明
   组  员: 校属各单位负责人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3月31)。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春防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会议,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抓住重点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将春防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二)检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春防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对所辖部门进行全面的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校防火安全委员会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3、消防安全疏散情况。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图书馆、留学生公寓、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医院、化学药品存储仓库,化学实验室对所存储和使用的危险品是否登记建档并指派专人负责。
   6、安全用火用电情况。凡临时用火用电是否到防火科办理审批手续,是否停电后和人员离开用电地点关闭所有用电器具,拔掉各种插头,防止因无人监控造成火灾事故。
   7、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工宿舍、外租暂住宿舍是否有违规使用电器、私接乱拉电源线、随地乱扔烟头现象。
   8、消防设施及灭火器具,是否有丢失和人为损坏现象。
检查的重点部位:
   1、 学生集体宿舍、医院、幼儿园、留学生公寓、工程训练中心、招待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 教学楼、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单位;
   4、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春防落实情况和安全检查情况于4月20日前报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防火科)。4月23日至4月30日,学校在各学院、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成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深入各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对各单位的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对春防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将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底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对在防火工作存在问题单位,坚持实行一票否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自觉主动地做好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春防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防火宣传工作。利用板报、条幅、宣传画、广播、演讲、主题班会、志愿者等形式大力做好防火宣传。重点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水、电、焊等重点工种人员要认真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4月16日至4月22日各单位在本单位楼前、前厅、走廊告示板、宣传板进行防火宣传,参加学校防火宣传周活动。
   (三)做好大风天的火灾预防工作。凡遇大风天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要深入到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六级以上大风天气,要严格控制火源、电源,禁止在室外进行电气焊、吸烟及其他动用明火作业。重点部位、易燃建筑密集区禁止一切用火。
   (四)加强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工宿舍的防火检查工作。我校学生宿舍、教工宿舍内仍然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寝室内吸烟现象,这些隐患已经对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各学院和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一旦发现上述现象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五)严格值班、值宿制度。春防期间,各单位要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资集中的场所派专人值班值宿。遇有大风天气,领导要亲自值班,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