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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节假日及寒假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明电[201113号)精神,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使广大师生度过愉快祥和的假期生活,学校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对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出专项部署,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理。

二、要抓好安全教育工作

寒假前,各单位要自行组织对所属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强调节假日期间安全注意事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心理卫生等方面,安全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务求实效,不走过场。

三、要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寒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积极查找隐患,完善安全措施,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严看严守,坚决防止发生火灾、盗窃等重大案件;重点加强对实验室、研究所、幼儿园、变电室、锅炉房、泵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严加管理,确保安全;对假期闲置不用的房间要加固门窗,贴好封条;严禁在宿舍内和办公场所违章用火用电,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各单位要将各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形成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每年假期都有部分学生留校,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留校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切实增强留校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受到不法侵害。

五、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

保卫处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证足够的警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对校园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监督指导各部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重要部位和场所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确保绝对安全。各部位门卫更夫要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和学生宿舍,确需进入的,要查清身份,问明事由,做好记录。

六、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单位要注意掌握师生员工在假期的思想动态,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和有关部门沟通并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发生案件要及时报保卫处。遇有紧急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因未及时上报而发生严重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保卫处每天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为东校区保卫处(报警电话为85582214)、西校区保卫处治安二科(报警电话为85583110)、西校区保卫处治安三科(报警电话为85583310),一旦遇有可疑情况或可疑人员,请各单位、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报警,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要求,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要积极配合做好自身防范工作,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