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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制定我校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严管严查,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稳定。

二、校园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校园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四个方面。尤其是要注意集中排查消防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消防救援设施、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清缴管制刀具、值班值宿责任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集中排查校车安全、交通管理等情况;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

 (二)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要坚持即知立改、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整治好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三、时间安排

   这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具体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集中排查整治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25日,各单位首先进行自查摸底,建立台账,通过分析梳理找到薄弱环节,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整治。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排查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将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保卫处综合科。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要写明,通过排查,发现了哪些问题,已经解决了哪些隐患,未能解决的隐患及原因。

 (三)检查验收阶段

   11月26日至12月10日,学校要组成检查组分别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对“校园安全大检查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确定具体责任人,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遏制校园安全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活动与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措施,最大限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着力构建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和机制,逐步使校园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等工作常态化。认真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的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管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