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长春理工大学机动车辆收费类别、标准及申办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型
收费标准
所需申办材料
备注
1
学校各类公务车辆
免费通行
学校办公室签字盖章确认的《车辆信息汇总表》
2
学校全民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在编离退休人员、集体编制职工、学校正式聘用的在聘期内的特聘或兼职教授、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批准各单位占用全民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的在册聘用人员,本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
(1)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自有车辆
(2)所在单位能够证明确为其长期使用、因工作和实际需要须入校的自驾车辆
第一辆车辆
免费通行
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车辆在本人名下的:教职工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辆在其配偶名下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或人事档案簿页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所有人非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教职工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其所在单位严格审核、出具能够证明车辆确为其长期使用、因工作和实际需要须入校的书面材料。
每年审验
一次
本人或配偶名下的第二辆车起
年缴费:600元
季缴费:150元
月缴费:50元
也可按次计时缴费
每年审验
一次
以上教职工本人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如确需乘车来校,且所乘车辆在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
车辆入校后可单次免费停放2小时,超过2小时则计时收费
(1)本人的书面申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2)机动车行驶证、能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或人事档案簿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辆车限时免费通行
3
经学校批准、校内各二级单位因实际工作需要直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制外用工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委托校外机构劳务派遣、在校内从事后勤保障和服务性工作的编制外用工人员,本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在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自驾车辆
年缴费:600元
季缴费:150元
月缴费:50元
也可按次计时缴费
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车辆在本人名下的: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校内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学校委托劳务派遣的主管部门证明其在校工作的书面材料;
(2)车辆在其配偶名下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按年度、季度或月份缴纳停车费后可获得一辆车的长期通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