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12-06 浏览次数: 一、重点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二、重点单位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和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生案件应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三、重点单位要加强防范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堵塞隐患漏洞,发现隐患要及时整并改,将检查处理情况记录在册。 四、重点单位负责人应做好本部位人员的审查考核工作。 五、重点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引发案件和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友情链接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安全保卫部(处) |吉林省“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东区) 7989号(西区) 7186(南区) 邮编:130022 网址:http://baowei.cust.edu.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1 长春理工大学网络中心 保卫处二维码 东、南、西校区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