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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
发布日期: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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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部署,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11月25日,学校在东区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杨光、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保卫处处长张伟主持。会议传达了《长春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长理工校字〔2016〕35号)、《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长理工校字〔2016〕38号)有关要求,针对校园安全责任落实和专项防火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部署。
杨光在讲话中客观分析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和校园安全防火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管业务更要管安全,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二是各单位要建立起“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责任工作体系,以完善的体制机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三是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管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信息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力保校园安全稳定。